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也作为环境保护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并由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具体承担。
本技术条件起草单位:巩义市汇通管道设备厂、巩义市鑫科管道设备厂、巩义市通用管道设备厂、巩义市远大公司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吴军 王瑞玲 吴巧珍 张永卫 陶玉红 翁海峰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二、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可曲挠橡胶接头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减弱管道振动传递和补偿位移的可曲挠橡胶接头。
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通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T 528-92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
GB/T 532-89 硫化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 1682-1994 硫化橡胶低温脆性的测定 单试样法
GB/T 1690-92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
GB/T 2298-91 机械振动与冲击 术语
GB/T 3289.37-82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型式尺寸 平形活接头
GB/T 3512-83 橡胶热空气老化试验方法
GB/T 5563-1994 橡胶、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液压试验方法
GB/T 5567-1994 橡胶、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真空性能的测定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9119.2~.4-88 平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CJ/T 3013.1-1993 给水输配专用管件 可曲挠橡胶接头
HG/T 2289-92 可曲挠橡胶接头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四、定义
本技术条件采用下列定义。
可曲挠橡胶接头:指由织物增强的橡胶件与平形活接头或金属法兰组成,用于管道隔振降噪、补偿位移。
轴向位移:指可曲挠橡胶接头在中轴线上的伸长量(见图1-a)或压缩量(见图1-b)。
横向位移:指可曲挠橡胶接头在与中轴线相垂直的两个端面中心的相对位移(见图1-c)。
偏转角度:指可曲挠橡胶接头两个端面的中心线与原中轴线形成的夹角之和(见图1-d),即为α1+α2。
图1 可曲挠橡胶接头的位移与偏转角度
五、分类、命名与结构
1、分类
产品可分为同心同径、同心异径、偏心异径可曲挠橡胶接头三大类,并可按结构形式、连接形式和工作压力进一步分为:
a) 按结构形式分为:单球体、双球体、弯球体;
b) 按连接形式分为:法兰连接、螺纹连接;
c) 接工作压力分为:0.6MPa、1.0MPa、1.6MPa、2.5MPa等。
2、命名
可曲挠橡胶接头命名和型号由可曲挠橡胶接头的分类、结构形式、连接形式、通用名称、工作压力、公称直径组成。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1:KWTF0.6×150
指公称直径为150mm,工作压力0.6MPa的法兰连接弯球体可曲挠橡胶接头。
示例2:KSTL1.0×50
指公称直径为50mm,工作压力1.0MPa的螺纹连接双球体可曲挠橡胶接头。
3、结构
可曲挠橡胶接头一般由内胶层、织物增强层、钢丝圈、外胶层经硫化成橡胶件后与平形活头或金属
法兰组成,结构形式见图2。
图2 可曲挠橡胶接头的结构形式
1-平形活接头或金属法兰 2-橡胶件
六、要求
基本要求
1、可曲挠橡胶接头应符合本技术条件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2、橡胶件两端内部钢丝圈应圆整,无明显变形。
3、可曲挠橡胶接头所用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CJ/T 3013.1、HG/T 2289的规定,见附录B。
橡胶件外观要求及分等规定应符合CJ/T 3013.1的规定。
平形活接头应符合GB/T 3289.37的要求,金属法兰应符合GB/T 9119的要求。
可曲挠橡胶接头的工作压力和真空度应符合CJ/T 3013.1的规定(见表1);试验压力和爆破压力分别应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和3倍。
注:可曲挠橡胶接头用于生活饮用水系统时,通过产品后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85中2.1的规定。
七、试验方法
注:可曲挠橡胶接头用于生活饮用水系统时,通过产品后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85中2.1的规定。
七、试验方法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结构尺寸用游标卡尺或卷尺检验。
橡胶件内部的钢丝圈用X射线透视检验。
胶料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1、胶料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扯断永久变形的试验按GB/T 528进行。
2、胶料脆性温度试验按GB/T 1682进行。
3、硫化橡胶与织物的粘着强度试验按GB/T 532进行。
4、胶料热空气老化试验按GB/T 3512进行。
5、胶料耐酸或耐碱性试验按GB/T 1690-92中第10章的规定进行,试验液体为10% H2SO4或10% NaOH的溶液。
压力和真空度试验
1、产品的试验压力和爆破压力试验参照GB/T 5563-85中6.3规定进行。
2、产品的真空度试验参照GB/T 5567-85中第2~5章规定进行。
产品的位移性能试验按附录A进行。
通过产品的水质检验按GB/T 5750进行。
八、检验规则
产品必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要求见表3。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要求见表3。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b)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
c) 停产两年以上重新生产;
d) 正常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定期抽查;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判定规则
每次任选一种规格为代表,任取2件试样进行规定项目的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在同规格产品中另抽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有一件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八、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产品应具有下列标志:制造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等。
公称通径小于等于300mm的产品用纸盒包装,公称通径大于300mm的产品用木箱包装。包装盒(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有检验印章。
运输、贮存
1、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止日光直射、锐器划伤、雨雪浸淋,避免与酸、碱、油类或有机溶剂接触。
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贮存环境温度为-15~40℃。
附录
附录A(技术条件的附录)
位移性能试验方法
A1 试样
在硫化后停放时间不少于24h的可曲挠橡胶接头成品中抽取1件作为试样。
A2 设备及工具
A2.1 电动试压泵或手动试压泵。
A2.2 压力表(使用压力应在全刻度盘读数的15%~85%之间)。
A3 试验用介质
水、皂化液或合适的液体。
A4 升压速度
当试验压力不超过7.0MPa时,升压速度为0.075MPa/s~0.175MPa/s,如果达不到上述升压速度时,可商定一个合适的速度值。
A5 试验准备
将平直放置的可曲挠橡胶接头试样一端装上带排气阀的平面法兰盖,另一端装上带导气管的平面法兰盖和液压泵出口管相连接并固定在试验台上,以低压水或皂化液充入试管内部排净空气,关闭排气阀停泵。调整试样并固定,测量并记录试样初始长度。
A6 轴向位移试验
试验按A5准备完毕后,在轴线方向施加机械力将试样拉伸或压缩至表2规定的轴向伸长量或轴向压缩量,并固定住。按A4升压速度对试样施加到产品的工作压力,至少保持1min,检查试样有无渗漏、开裂或异常变形等损坏现象。
A7 横向位移试验
该试验可单独进行,也可在轴向位移试验结束并恢复原状后进行。用垂直于轴线的机械力将试样横向拉至表2规定的横向位移量,并固定住。按A4升压速度对试样施加到产品的工作压力,至少保持1min,检查试样有无渗漏、开裂或异常变形等损坏现象。
A8 偏转角度试验
该试验可单独进行,也可在轴向和横向位移试验结束并恢复原状后进行。转动二侧直角挡板将试样偏转至表2规定的偏转位移角度,并固定住,按A4升压速度对试样施加到产品的工作压力,至少保持1min,检查试样有无渗漏、开裂及异常变形等损坏现象。
A9 试验结果